會員暨子女獎學金實施要點
一、宗旨:本會推行文教公益,獎勵會員暨子女奮發向學,特設獎學金,勉其日後完成學業,回饋鄉梓,造福社會。
二、設置獎學金來源:
(一)本會會務經費中每年提列新台幣伍萬元。
(二)其他捐款。
三、獎學金金額:經審查通過者,每名獎學金金額為新台幣伍仟元。
四、申請資格:獎學金申請人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,始得申請:
(一)已連續繳交本會常年會費(含申請當年)二年以上普通會員(含榮譽會員)之本人暨子女。
(二)現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學大學部、大專(不含學分班、進修部、社區大學、五專三年級以下),學年度學業及操行成績平均達八十分以上,且每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均不得低於七十五分。
五、名額:每年度以十人為限,經審查結果如超出預定名額,獎學金不足數,由其他捐款補足之。
六、申請日期:即日期至十月三十一日止,將申請書及相關資料,以掛號寄達本會,郵戳為憑。
七、審查小組:由本會理監事成立審查小組進行審查,並送交理監事聯席會核備。
八、頒發日期:於每年會員大會時公開表揚及頒發。
九、本實施要點經理監事聯席會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